各潜在投标人:
涡阳县教育局体育、美术器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ZYS2015CGZ477-3)澄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体育器材:序号1篮球、序号2足球和序号3乒乓球拍的基本技术要求“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
现将此三条删除;投标人投标不需要提供此三项产品的原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 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美术器材:序号3绘画工具:原基本技术要求为“1、尼龙油画笔套装2套;2、狼毫油画笔套件2套;3、水彩画用笔套件2套;4、36色以上油画棒10套;5、36色以上彩铅笔10套;6、素描铅笔50支;7、炭笔50支;8、碳条30盒;9、玛丽大管油画颜料50管;10、玛丽水粉盒装颜料30盒;11、整开素描纸(220K)50张;12、4K袋装素描纸20袋;13、8K速写本4本;14、木质圆形油画调色盘4个;15、油画调色油2瓶”
现将此条修改为:中空定位包装,水粉画笔1-12号各1支、油画笔1-12号各1支、大中小提斗各1支、大中小白云各1支、花枝俏1支、小依纹1支、调色板1个、24格调色盒1个。
本澄清修改说明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部分,所有一切内容均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涡阳县教育局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