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5年4月9日
	招标编号:0068-15LXSB0740 
	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委托,对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所需下列货物的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所有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01包: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1.1、主要货物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1台  
			 | 
			
				 
					本包设备预算价为:人民币295万元 
			 | 
		
		
			| 
				 
					2  
			 |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仪  
			 | 
			
				 
					1台  
			 | 
		
	
	注:具体数量、型号、规格以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为准。 
	1.2、交货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福康路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1.3、交货期:中标并签订合同后,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0天内,仪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02包: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2.1、主要货物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 
			
				 
					1台  
			 | 
			
				 
					本包设备预算价为:人民币140万元 
			 | 
		
	
	注:具体数量、型号、规格以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为准。 
	2.2、交货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福康路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2.3、交货期:中标并签订合同后,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0天内,仪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3、03包:气相色谱仪
	3.1、主要货物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气相色谱仪(FPD)  
			 | 
			
				 
					1台  
			 | 
			
				 
					本包设备预算价为:人民币80万元 
			 | 
		
		
			| 
				 
					2  
			 | 
			
				 
					气相色谱仪(ECD)  
			 | 
			
				 
					1台  
			 | 
		
	
	注:具体数量、型号、规格以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为准。 
	3.2、交货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福康路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3.3、交货期:中标并签订合同后50天内,仪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4、04包:原子吸收分光度计、微波消解仪
	4.1、主要货物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原子吸收分光度计  
			 | 
			
				 
					1台  
			 | 
			
				 
					本包设备预算价为:人民币60万元 
			 | 
		
		
			| 
				 
					2  
			 | 
			
				 
					微波消解仪  
			 | 
			
				 
					1台  
			 | 
		
	
	注:具体数量、型号、规格以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为准。 
	4.2、交货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福康路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4.3、交货期:中标并签订合同后50天内,仪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5、05包: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等设备
	5.1、主要货物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电子天平(进口)  
			 | 
			
				 
					1台  
			 | 
			
				 
					本包设备预算价为:人民币28.4万元 
			 | 
		
		
			| 
				 
					2  
			 | 
			
				 
					电子天平(进口)  
			 | 
			
				 
					1台  
			 | 
		
		
			| 
				 
					3  
			 | 
			
				 
					高速组织分散机(进口)  
			 | 
			
				 
					1台  
			 | 
		
		
			| 
				 
					4  
			 | 
			
				 
					离心机(进口)  
			 | 
			
				 
					1台  
			 | 
		
		
			| 
				 
					5  
			 | 
			
				 
					匀浆机(进口)  
			 | 
			
				 
					1台  
			 | 
		
		
			| 
				 
					6  
			 |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 
			
				 
					1台  
			 | 
		
		
			| 
				 
					7  
			 | 
			
				 
					酸度计  
			 | 
			
				 
					2台  
			 | 
		
		
			| 
				 
					8  
			 | 
			
				 
					电热板  
			 | 
			
				 
					2台  
			 | 
		
		
			| 
				 
					9  
			 | 
			
				 
					氮吹仪(进口)  
			 | 
			
				 
					1台  
			 | 
		
	
	注:具体数量、型号、规格以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为准。 
	5.2、交货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福康路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5.3、交货期:中标并签订合同后30天内,仪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有投标设备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实践经验,设备运行可靠。 
	3、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具有检测仪器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许可,并在近三年(2012年4月1日至今,下同)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6、为确保产品质量,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5年及以上的相同和类似产品经营和制造经验。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合格投标人于2015年4月9日至4月16日每天09:00至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5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中国境内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投标人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标书费的,必须在汇款备注栏中写明本项目招标编号。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15年5月7日14: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4室)。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5年5月7日14: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邮   编:230071 
	联 系 人:裘德一、高恒景 
	电   话:0551-63736286、63736287
	传   真:0551-63736288 
	E-mail :qdy@ahtech.com.cn 
	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信息 
	开户名称: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 
	帐   号:181221074195(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