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国有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库(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CG-F-154-3
	按法定授权,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采购人铜陵市财政局委托,对其所需服务进行招标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概况:按照分类招标要求,一包:整体资产评估库(含证券期货类评估),拟入库单位数6户(其中证券期货类不少于1户且不高于2户),若前6名无证 券期货类企业,则取前5名,顺延证券期货类第1名为第6名;二包:土地评估库,拟入库单位数3户;三包:房产评估库,拟入库单位数3户;四包:矿业权评估 库,拟入库单位数1户。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包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备资产评估资格或者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限制条件:在安徽省内受到地市级及以上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处罚的,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二包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备省级及以上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执业范围包含铜陵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限制条件:在安徽省内受到地市级及以上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处罚的,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三包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证书(资格等级三级及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限制条件:在安徽省内受到地市级及以上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处罚的,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四包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限制条件:在安徽省内受到地市级及以上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处罚的,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四、资格审查: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将在开标后由评委会审查。
	五、标书获取方式:在中心网站(www.tlzbc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修正,将在网站“补充公告”栏公布,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六、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2189270 联 系 人:程 工
	采 购 人联系电话:2129060 联 系 人:朱丽萍
	七、投标保证金:无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2月23日09:00
	开标地点:投资大厦二楼开标三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