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中小学校园乐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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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4-19    浏览次数:4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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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受长丰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现对“长丰县中小学校园乐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厂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ZX2013CG109 
					
						2、项目名称:长丰县中小学校园乐队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萨克斯、长笛、小号、长号、背架大鼓、背架小鼓、钗片、指挥棒,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且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2、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开标日期及地点 
					
						1、开标日期:2013年05月07日9:30 
					
						2、开标地点:合肥北城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 
					
						四、投标截止日期 
					
						2013年05月07日9:30 
					
						五、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发售时间:2013年04月18日至2013年04月26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网上下载 
					
						3、招标文件价格: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供应商有意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六:联系方法: 
					
						单位: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 
					
						本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396135、62720129 
					
						传真:0551-66396137 
					
						邮箱: 
					
						邮编:230001 
					
						开户行: 
					
						帐号: 
					
						URL:http://www.cfztb.gov.cn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未进入会员库的投标人请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办理申请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2、网上报名及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请登陆长丰招投标网(www.cfztb.gov.cn),详见“会员之窗”栏目--“会员注册、网上报名及在线支付下载标书操作流程”;3、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4、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关注长丰招投标网招标文件栏、补遗答疑栏内关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控制价、补遗、答疑等内容。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弃标未予告知的,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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