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YDCG2013-041
	尊敬的供应商:
	安徽有道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巢湖市教育局的委托,现对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本函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1.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实施过同类项目不低于10万元的合同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原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所投品牌厂家的授权书;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采购信息:
	2.1 采购内容:智能红外高速球机、红外线防水定焦一体化摄像机等。详见附件《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附件:
碧桂园分园视频监控系统及广播系统采购询价函.doc
	2.2   采购预算:17.4万元。
	2.3 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一个月内付总款的90%,余款10%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2.4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5 交货地址:业主指点地点。
	2.6 主要合同条款按巢湖市政府采购(货物)合同执行。
	2.7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            
	3.      报价函构成:
	3.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价、合计价,加盖公章);
	3.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  所投品牌厂家的授权(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4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5提供近两年内实施过同类项目不低于10万元的合同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6 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3.7 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8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9.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表(注明所投品牌及参数)
	备注:①、如果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询价函的相关要求,其报价函评审时将按照无效报价函处理;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除随投标函密封外,需单独另备一份现场提交)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4.      报价要求:
	4.1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4.2      本次询价采购采取货物整包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一经招标人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4.3       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货物的单价和合计价。
	4.4       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多报价的产品将不予评审。
	4.5       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全费用综合单价应包含设备采购、包装、装卸、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等一切费用。
	5.      报价函递交:
	5.1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
	5.2    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二副。
	6.  售后服务及其它:
	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产品应至少提供两年的免费质保期,终身维修服务。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7.  评审原则:
	7.1    由询价小组评审后,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两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8.      报价函递交及截止时间:递交时间2013年8月21日8:00至9:30时(北京时间)截止。供应商须随报价函一道递交5000.00元保证金(现场现金提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9.      报价函递交地点:
	巢湖市招投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开标一室(东风路436号,原居巢区政府大院会场内)。
	10.  投标费用及其他
	 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用2600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纳。
	12.  联系方法:
	巢湖市招投标采购监督管理局:电话:0551-82337573;联系人:彭先生
	 
	采购人:电话:0551-82621343 ;  联系人:刘科长
	 
	代理机构:电话:0551-82622330;联系人:周先生
	 
	 
	巢湖市教育局
	安徽有道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