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J3ZC2015Z056 
	根据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民生工程的实施需要,按照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将文化民生工程落到实处,满足农民群众看戏看演出需求,现就我区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文化演出活动的有关事项拟定如下方案: 
	一、服务内容 
	送文艺节目到全区79个行政村开展演出活动,实现每村送一场正规演出的目标。演出剧(节)目应结合我区农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彩、农民喜闻乐见。演出内容分为戏曲专场和综艺演出两种类型。戏曲专场可演出整体大戏或3—5个小戏、折子戏;综艺演出一般不少于15个节目。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低于100分钟。
	二、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由当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证明的开具时间应为招标公告期间); 
	3、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国有、民营艺术表演团体,且具备3年以上演出经历;
	4、具有一定规模,一般情况下演职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10%,以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为准);
	5、具有可演剧(节)目不少于20个;
	6、具备开展演出活动必备的舞台、音响、灯光、道具、服装等基本演出设施设备; 
	7、演出团体管理有序、队伍稳定、服务态度好,没有不良记录。 
	三、项目分包 
	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演出进度,同时,为方便群众享受多样化的文化服务,对城区附近的部分乡镇进行分块搭配,将全区79个行政村的文艺演出服务分为2个包,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第一包:8个乡镇39个村(戏曲演出)采购预算:17.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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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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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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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村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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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号  
			 | 
			
				 
					乡镇名称  
			 | 
			
				 
					行政村数量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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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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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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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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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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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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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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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家桥  
			 | 
			
				 
					4个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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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源镇  
			 | 
			
				 
					龙山、水东2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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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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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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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个  
			 | 
			
				 
					7  
			 | 
			
				 
					耿城镇  
			 | 
			
				 
					沟村、城澜、金桥3个村 
			 | 
		
		
			| 
				 
					4  
			 | 
			
				 
					新明乡  
			 | 
			
				 
					5个  
			 | 
			
				 
					  
			 | 
			
				 
					8  
			 | 
			
				 
					甘棠镇  
			 | 
			
				 
					张家埂、大桥、庄里、兴村、凤凰、十字畈6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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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包:9个乡镇40个村(综艺演出)  采购预算:17.6万元
	
		
			| 
				 
					序号  
			 | 
			
				 
					乡镇名称  
			 | 
			
				 
					行政村数量  
			 | 
			
				 
					  
			 | 
			
				 
					序号  
			 | 
			
				 
					乡镇名称  
			 | 
			
				 
					行政村数量  
			 | 
		
		
			| 
				 
					1  
			 | 
			
				 
					龙门乡  
			 | 
			
				 
					5个  
			 | 
			
				 
					6  
			 | 
			
				 
					新丰乡  
			 | 
			
				 
					4个  
			 | 
		
		
			| 
				 
					2  
			 | 
			
				 
					乌石镇  
			 | 
			
				 
					8个  
			 | 
			
				 
					7  
			 | 
			
				 
					仙源镇  
			 | 
			
				 
					越山、弦歌2个村 
			 | 
		
		
			| 
				 
					3  
			 | 
			
				 
					太平湖镇  
			 | 
			
				 
					7个  
			 | 
			
				 
					8  
			 | 
			
				 
					耿城镇  
			 | 
			
				 
					饶村、辅村2个村 
			 | 
		
		
			| 
				 
					4  
			 | 
			
				 
					永丰乡  
			 | 
			
				 
					4个  
			 | 
			
				 
					9  
			 | 
			
				 
					甘棠镇  
			 | 
			
				 
					弦瑞、玉河、甘棠、民主4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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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新华乡  
			 | 
			
				 
					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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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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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包为戏曲演出,每村演出2场(可在同一晚连续进行),第二包为综艺演出,每村演出1场。所有演出必须安排在晚间7点左右开始进行。演出服务单位投标时,以2015年11月30日为最后完成期限安排演出计划。
	四、服务项目费用标准 
	1、每场演出需发放“黄山区民生工程宣传资料”(文广新局提供),同时设置民生工程知识有奖问答10题,观众答题正确发放价值10元的奖品,奖品由演出单位购买,所需资金包含在报价内。戏曲演出只安排一场有奖问答活动。
	2、中标演出单位须在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送戏下乡任务。演出费用结算时须提供正式发票。区文广新局将建立送戏下乡服务反馈和满意度测评制度,每场演出由演出单位填写服务回执单,经当地村委会盖章后,报区文广新局作为费用结算的附件。
	3、中标演出单位在送文艺演出下乡期间自行负责车旅费、伙食费、住宿费等,不得向演出所在地乡镇、村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确需在农村就餐、住宿的,必须按照规定支付费用,不得增加乡镇政府、村集体及村民负担。 
	五、评审办法 
	1、资格审查:根据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对照报名材料,对所有报名的演出团体进行资格审查。 
	2、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总分100分,其中:业绩荣誉6分,设施、设备24分,节目内容20分,节目质量25分,自创节目10分,报价15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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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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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  
				
					荣誉  
			 | 
			
				 
					6分  
			 | 
			
				 
					①获得省或省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次加2分,获得市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次加1分(复印件,原件备查),最高得分累计不超过4分。 
				
					②2014年度参加黄山区以外的区县“送戏进万村”活动的演出团体,凭“服务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及所服务区县文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演出服务质量证明(原件),每个区县加1分,最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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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设施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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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分  
			 | 
			
				 
					①舞台车(专用演出车)6分。提供照片资料;舞台车(演出车)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或舞台车租用(租借)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音响设备4分。有全套音响设备(含调音台、音箱、话筒、功放)的4分;普通音响设备的2分。(提供照片资料) 
				
					③服装、道具及其他设备6分。(提供照片资料) 
				
					④其他设备8分。其中有灯光设备4分;有LED字幕显示设备4分。(提供演出现场照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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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节目  
				
					内容  
			 | 
			
				 
					20分  
			 | 
			
				 
					戏曲专场演出  
				
					(一包)  
			 | 
			
				 
					可演剧目数10分:30个(含)以上的10分,20个(含)至30个的8分,20个以下的6分。 
				
					剧目内容10分:根据剧目清单进行综合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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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艺性文艺演出  
				
					(二包)  
			 | 
			
				 
					节目数6分: 30个(含)以上的6分,20个(含)至30个的5分,20个以下的3分 
				
					节目类型6分:8种(含)以上的6分,6种(含)至8种的5分,6种以下4分。 
				
					节目内容8分:根据节目单进行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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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节目  
				
					质量  
			 | 
			
				 
					25分  
			 | 
			
				 
					戏曲专场演出  
				
					(一包)  
			 | 
			
				 
					提供2012年以来的演出节目录像,戏剧片段不少于5个,每个片段时长不低于5分钟。节目质量评分由评委现场观看录像进行综合性评审打分,以评委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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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艺性文艺演出  
				
					(二包)  
			 | 
			
				 
					提供2012年以来的演出节目录像,节目类型不少于5个,每个节目时长不低于3分钟。节目质量评分由评委现场观看录像进行综合性评审打分,以评委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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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自创  
				
					节目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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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竞标的演出团体有反映黄山区风土人情或宣传民生工程方面自创节目的,每个节目5分,最高10分。自创节目演出内容需在提供的演出节目录像中有完整的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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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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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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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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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最低报价为基准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以下方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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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价说明:①所有中标的演出团体在结算服务费用时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报价价格含税。②按每个行政村的演出费用报价,即每个包只报一个平均单价(戏曲专场演出为每村两场合计1个单场价格),每个行政村的演出服务总价不超过4400元。③报价时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4、投标要求 
	资格、业绩荣誉、设施设备、节目内容、DVD光盘部分、报价表等密封装订一个文件袋,须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封面须注明投标单位,密封口须加盖公章。
	5、确定中标单位 
	根据投标文件材料,评审每个投标单位的资格、业绩荣誉、设施设备和节目内容、节目质量、自创节目(含录像资料)、报价计算出最终得分,以得分最高者中标。 
	六、其他重要说明 
	1、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缴纳每包1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演出服务完成后凭区文广新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退还。
	2、在实施农村文艺演出活动过程中,往返演出地点的人员和车辆安全、演出时的舞台安全、演出安全等由演出服务单位自行完全负责。 
	3、区文广新局对送文艺演出下乡活动中所有的演出活动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服务合同》来进行管理。中标的服务单位要严格履行服务合同,对确定的节目内容不得擅自变更;严禁服务转包或变相转包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组织实施单位和演出服务单位,文化主管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擅自变更节目内容或服务转包、变相转包的中标服务单位,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以后不得再参加此类公开招标。 
	4、各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料及设备、节目内容真实性负责,预招标服务单位确定后,区文广新局将会同监督等部门对预中标人的设施、设备、节目内容进一步核实后,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5、中标单位在组织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时,应按照区文广新局要求,统一制作“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标识演出背景。 
	6、区文广新局将与中标单位按照演出进度协商约定付款方式。 
	七、投标报名材料 
	1、审查资料: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查看。 
	2、荣誉资料:市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复印件,2014年度参加黄山区以外的区县“送戏进万村”活动“服务合同”及所服务区县文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演出服务质量证明复印件,原件现场查看。
	3、设备证明资料:填写设施设备一览表(表格为附件3),并提供相关照片和证明材料。
	4、演员及节目内容资料:(1)可演剧(节)目清单(表格为附件1);(2)演职员一览表(表格为附件2);(3)近期演出录像光盘1份。
	5、报价材料:填写演出报价单(表格为附件4)。
	以上材料需密封装订一个文件袋,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
	八、投标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书于2015年6月9日9时前(逾期拒绝接收)密封(盖骑缝章)送达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地址:黄山区翡翠西路北侧),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所投包号及:“请勿在2015年6月9日9时之前启封”字样。
	2、2015年6月9日9时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方准时参加。
	九、投标方如有疑问,请咨询: 
	交易中心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559-8512180 
	项 目 联 系 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13705599062 
	农村文艺演出购买服务项目附件.doc
	 
	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