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ZCG2013X019 
	  因至第一次公告截止时间止,本项目有效投标家数不足三家,现再次以公开询价方式对公共照明智能化控制系统终端、维修配件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13年4月3日14时50分前,向我方针对某一品牌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若有选择性报价则作废。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二、项目服务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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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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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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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参数及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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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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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照明智能化控制系统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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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要求见附件1。中标公示无异议结束后一周内供货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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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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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照明智能化控制系统终端维修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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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要求见附件1。中标公示无异议结束后一周内供货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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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附件内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每包必须报全。 
	  三、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分包装订,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及包号。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否则按废标处理。四、其他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35-1号2楼(市设计院二楼);联系人:吴 丹;联系电话:0559-2354561;传真:0559-2354561;邮编:245000。
	附件一 
	黄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3年3月28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包号包名,如果有的话) 
	采购编号: 
	致:(采购单位全称)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项目名称)询价采购函,接受贵方“询价须知”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询价技术要求 报价技术配置 数量 单价 金额 
	1 
	2 
	3 
	合计 
	二、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询价函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