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H5J-15021-GC01~GC02
	我司受宿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现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对宿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附属管材进行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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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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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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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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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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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浴乡、陈汉乡、柳坪乡、二郎镇、破凉镇、凉亭镇、河塌乡、趾凤乡、隘口乡、孚玉镇、五里乡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所需管材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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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70795.36元  
				
					(其中含预留金14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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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C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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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铺镇、汇口镇、下仓镇、洲头乡、复兴镇、九姑乡、程岭乡、千岭乡、许岭镇、佐坝乡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所需管材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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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57326.53元  
				
					(其中含预留金16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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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GC01标段和GC02标段需评审清单的分项及分项报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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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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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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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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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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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管道de400(PE100,0.8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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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60,199.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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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管道De160(PE100,0.8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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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1,090.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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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管道De110(PE100,0.8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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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0,78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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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管道De32(PE100,1.6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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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5,864.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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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C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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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管道De315(PE100,0.8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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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3,28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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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管道De250(PE100,0.8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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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7,690.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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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管道De160(PE100,0.8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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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6,7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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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管道De110(PE100,0.8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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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6,904.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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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乡镇及水厂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经工商部门核定的类似材料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已供货完成且经国内公开招标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同类型材质管材管件(PE、U-PVC)采购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须达到600万元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3、信誉要求:近3年来无欺诈行为以及重大的质量事故;信誉良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PE管材、管件);
	2、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四、招标文件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商贸城3#楼三楼)
	陈女士,0556-7602002。
	4、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安徽省宿松县 
	联系人:石主任            电 话:0556-781794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人:陈先生,李先生      电 话:0551-63736278,63736276
	传 真:0551-63736781       邮 箱:chenbojian@ahtech.com.cn
	六、备注 
	1、投标人所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件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由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否决其投标,并视情节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2、投标保证金为每个标段人民币玖万元整(9万元)。必须在2015年3月30日下午17:00前以电汇或者转账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开标现场招标 人核验汇款凭证,逾期没有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其投标。(投标时提供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以个人名义或 分公司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评审不予通过。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帐号:34001684408053007253  或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宿松支行 
	帐号:176713900033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可将保证金一次性付至指定账户,但须注明所投标段号。 
	3、投标人可同时投2个标段,但只能中取评标排序靠前的1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标段1→标段2,若一个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则该投标人自动放弃第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但仍参加第二标段的评审)。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招标采购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宿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