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宿松县钓鱼台水库维修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7-01    浏览次数:46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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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皖H5J-14073

发布日期:2014年7月1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宿松县钓鱼台水库维修养护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宿松县水利局

3、招 标 人:宿松县钓鱼台水库电站管理所

4、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位于宿松县陈汉乡广福村。

2、建设规模:拟宿松县钓鱼台水库维修养护,建筑面积约600m2,总投资约100万元。

3、建设工期: 4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安装及维修工程等

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应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企业 三  级以上(含 三 级)施工 总承包 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具有房屋建筑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及中标待建工程;近三年承建的工程无安全、质量事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 7 月 1 日至2014年 7月 7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宿松县商贸城3#楼三楼)

五、报名资料:

1、报名时须提供:(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证及注册建造师证,(6)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和单位社保证明,(7)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无在建(无中标待建)工程和无质量、安全等被限制投标的承诺。以上材料(1)、(6)和(7)报名时须核验原件,所有材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松县钓鱼台水库电站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丰汇建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松县钓鱼台水库电站管理所     地  址:宿松县孚玉东路城东石化对面(四楼)

联系人:吴焕斌                         联系人:吴任华

电  话:15055652619                    电  话:0556-7536188

七、备注

1、投标人(单位)所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件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单位)负全部责任。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或者由其他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必须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核实该投标人(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由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决其投标,并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该投标人(单位)相应的行政处罚。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账户名称: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账户:34001684408053007253

3、安徽省以外的投标企业报名前须按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市函(2013)1382号文件》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宿松县钓鱼台水库电站管理所

 2014年7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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