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TLZTB-ZFCG-2013-109
	本采购单位受托,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铜陵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所需的货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13年 6月 16日 9 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在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得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我方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货物需求表内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6、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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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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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及具体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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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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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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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淮客车(HK6601KX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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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座专用校车1辆:车长5900mm-6000mm,车宽2255mm-2355mm,前置发动机长鼻造型,采用江淮专用校车三类底盘,发动机额定功率≥80KW。(具体规格参数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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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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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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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预算控制数
	本项目预算控制数为人民币 20 万元,超过此数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将不被接受,报价需包含货物、运输、税金等一切费用。
	四、商务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
	交货地点:
	五、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供应商需提交一式两份报价函。报价函需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本中心不接受未经密封的报价函。报价函格式在我中心网站主页(综合信息)栏目自行下载。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
	(投资大厦5楼)
	联系人:王 可 联系电话:2189158
	附件
	询价采购:铜陵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校车采购招标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