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受泾县公安局的委托,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泾县看守所智能安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欢迎具备资质且有供货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泾县看守所智能安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皖采购JX2015135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主 要内容为建设监所实战平台、运维管理平台、云存储系统、监控中心内部基础设施、大屏幕显示系统及视频综合平台、门禁管理系统、一套巡更系统,一套监区报警 系统、一套广播对讲系统,一套会见系统、司法审讯监控管理平台,管理审讯主机、网络支撑系统等(具体内容及数量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60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企业需具备省级及以上安全防范工程施工单位一级资质且同时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技防设施设计、安装、维修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并取得省级以上《技防设施设计、施工、维修、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取得省级以上《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职业资格认证证书》或为系统集成项目经理。
	3、能够完成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工作的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 日至2015年10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址: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振兴代理)报名处。
	3、报名时携带的以下报名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防资质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报名时须携带壹年以上社保证明。(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携带由中标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份,格式附后。
	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泾县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13905634449            
	              吴先生  1390563451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郭劲松  13865376657
	2015年9月30日
	 
	 
	附: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预查(2015)----号
	 --------公司:
	经查询,------------公司及法人-------在2012年---月---日到2015年--月--日期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特此告知
	 
	---人民检察院
	2015年---月---日